27.5.08

《迷失愛與罪》Killed by Conscience

Woody Allen的《倫敦三步曲》或《迷失三步曲》來到最後一部。他也說過,這個系列是關於命運。若說《迷失決勝分》是講運氣、《遇上塔羅牌殺手》是講贖罪,那《迷失愛與罪》就是講良心。

在命運擺佈裡,我們存在多少選擇? 最後一部指出最諷刺的是,良心所影響到的選擇或決定,只會帶人趨向死亡。這和上次的良心令人作出補償,繼而尋求救贖和安寧不一樣。良心反而是安逸生活的羈絆。表面上,《迷失愛與罪》的結局是惡人有惡報,殺人要填命。即使沒有法律制裁,我們也逃不過心良心的譴責。這個結局像典型的「罪與罰」因果。但回想戲中兩兄弟由為滿足自己的野心,而不斷退下自己的底線,為財為利犯罪殺人,最後終過不了自己良心,分別喪失生命。其實是「only evil lives on」的表達。

戲中母親一句「at least your brother has a conscience」,來責怪弟弟只懂以喝酒賭博來解決問題,沒有真正扶持過父親。這一句在戲的後半成疑,因為哥哥一直為殺人的事亳無遲疑。弟弟由一開始的猶疑,到殺人後因為過不了自己良心的問口,而精神錯亂,是任何殺人所帶來的物質回報,或家人的扶持 (他哥哥曾多次開解過他)都補償不了的。

最後,因為抵不過良心,決定去自首。卻遭殺身之禍──哥哥為了阻止他,和舅父協定殺他滅口,以防後患。臨謀殺親弟之時,哥哥也良心發現,不願下手落藥,不過取而代之是為宣洩不了心中的不快,而動手打人。兩兄弟打起架來,弟弟誤殺哥哥,然後畏罪自殺。其實兩兄弟若不是良心發現,也不會這樣悲劇收場。首先是弟弟過意不去,才引起一連串的事件,令兩人步向死門關。其實,就算是舅父的敵人,若不是良心發現要指證舅父,也不會引致殺身之禍。綜合整套戲,可說是一個決定能毁人一生,但最終令人招致死亡的,還是良心。這樣的看法,可算令人更不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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