Wednesday, October 21, 2009

看黃靖的理由 Be there to see Jing Wong

這應該是黃靖第一次收費的公開演出。

記憶所及,他被唱片品牌人山人海簽了後,出過bc unplugged,當然也有他一向有參與的商場show。但要買票的演出,對歌迷來說總是有升格的感覺。第一次出征,歌迷 (可能有部份是為人山人海之名而來) 捧場,是要有「be there」的必要,人山人海每三至五年簽新人一次,樂迷都有先睹為快的虛榮感。

一撥結他絃,二開腔唱歌,不得了,黃靖像極Kings of Convenience。宣傳簡介上直言他受其影響,準是沒錯,加上他的電子樂玩具loop station,讓他的聲線夾疊,造就一人雙聲,更像這隊本月剛巧也推出新專輯的挪威樂隊。是晚,他一貫唱了又新又舊的作品。自己的作品全是英文歌。至冧情歌的「You are in everything I do」、自我追尋的「In the Forest」、歌頌夢想的「The man who challenges the sun」、同行鼓勵的「Cheer up little girl」。單是歌名,已看得出他的感染力,歌詞踏實,唱聲輕巧,為何獲簽?一聽了然。

尋找明哥的影子

他唱法不像明哥,說話講故事卻繼承了老闆的影子。除了絮絮介紹那個電子玩具loop station (記得早年明哥和人山人海逢開show,都必會毫不理會歌迷感受,細說器材,簡直是pmps signature),還有訴說每首歌背後的故事,都是指定動作,一首也不能少。

Speed of Light」的故事,是由他首個人山人海的project而來。他被獲派要寫一首關於科學的歌,來配合一個名為FameLab*的比賽,過程本身就像遊戲,歌曲的故事和歌曲本身同樣吸引--不識科學的他,在沒有運用相對論的情況下,寫了一首關於飛越時光的歌,頗有《穿越時空的少女》(或《時光旅的戀人》?)的電影感。

黃靖另一樣很明哥的東西,是他的音樂很立體。不會一味衝向甜,或苦;不會一頭傾向哀,或樂。也就是雖然十首有八首都是天使的歌,他願意把餘下兩首奉獻給魔鬼。「Mrs. Nightingale」是因愛成恨的殺人故事,他說靈感來自一次在歌劇院門口看到一個穿著古裝的男子,動也不動地舉著「Mr. Nightingale」的紙牌,他覺得他像為謀殺之計而來,再加點想像力,轉一轉Nightingale的性別,便寫了這曲。樂人不壞,歌迷不愛。玩音樂的,有dark side才吸引。時明時暗,更會殺死人。

尋找人山人海的影子

記得當年,人山人海首隊青春signing,現在不再十七的At 17,全宇宙首次公開演出 (At 17之名),排場可是大多了。[黃耀明沿途監督獨樂樂人山人海7-12-2001] 那時候九展還是只一個大貨倉,全場企位。這兩位學生妹出場時,穿著Twins大頭的衞衣,又結他又手鼓,對著幾百個來看明哥的觀眾,鎮定地用音樂壓倒全場。人山人海在At 17和黃靖之間,還簽了Pixel Toy,已是五年前的事了。At 17已成器,Pixel Toy還需努力,黃靖會否走得更前? 聽說明哥還想過簽Mazer,成員包括咖啡因公園的Gary,後來雖然不了了之,但我也難忘他們在 [達明一派上路十五周年致敬音樂會 12-10-2001]的睡衣電琴look。大概這些被明哥/人山人海看上的年青人,都反映到人山人海live的特性總是在虛幻的音樂間帶點懶洋洋,這包括出錯,但僅限於「重頭來過」(黃靖有幾首歌都不斷take 2),絶不放棄或欺場。只有絆倒,永無醉倒。黃靖亦然。

這位新簽歌手很飲水思源,在這個音樂會上,史無前例地唱了兩首廣東歌,都是老闆明哥及人山人海的歌。先有將《春光乍洩》編成自己風格的歌 (英文的唱腔,以及很Jing Wong的電音編法),再有蔡德才寫給陳奕迅的《他一個人》,(而兩首其實都是喜歡Kings Of Convenience的蔡德才的作品,相信細心人一定聽得出黃靖最有誰的影子)

香港小Gig

Kubrick live2007年開始舉辦。香港發展不來台灣式的local music bar gigs,可能與香港什麼也要大什麼也要grand的文化有關吧。Kubrick雖然沒有胡士托風波裡「Centre of the Universe」的震憾,但卻提供了親密的空間,而且也算就近主流場地。而這個性質都是與黃靖或人山人海起了呼應的。香港需要不同距離的歌手。而人山人海是絶對願意由「近」做起,At 17如是,Pixel Toy如是,黃靖也不例外。不會擔心他們出身太小,而不敢去簽縱使明哥其實都不是這樣的出身,卻敢於開創這樣的香港樂隊文化。

不過話說到最後,整篇還是充斥著黃耀明。他勇氣可嘉,有心有力,但最重要還是他確是指標,而人山人海確是品牌保證。況且,我們也掛念他,希望從這些新人上,能看到他的心血,或影子。

*1: British Got Talent的科學版

Thursday, October 08, 2009

黎耀祥的現在式

近來,黎耀祥出現在大小媒介,小巴身上遞高腳板、雜誌裡推廣藥油,當然,還有兩個電視劇時段--《孫悟空》及《畢打自己人》一豬一人的角色….這個中年白馬王子由師奶紅到o靚妹,真是近年難得一見的奇葩。很多師奶由陪小朋友看教育電視已經愛上這位忠厚小生,而一眾少女則忽然踏入熱戀期將他和吳尊貼在一起。你不得不佩服「社長」(黎飾,《畢打自己人》)的威力。那時無線要捧他 (柴九)和鄧萃雯在《巾幗臬雄》的中年人愛情,結果不用人生幾多個十年,立見效果不如《畢打自己人》的剷青無辮現代緊身西裝拘謹深藏不露「社長」,女觀眾的投射也頓時由古代女強人四奶奶,輕易轉為現代女強人殷賞。中年人的愛情,《畢》劇肯定更窩心。



那是與《畢》劇的長度無關,反而與黎耀祥的頭髮長度有關。記得一接《畢》後,網上便流傳他解釋角色的片段,不少觀眾對眼前這個他既感親切,又感陌生,大家都不忘拋下一句: 頭髮很好看 ,很適合祥仔! 此乃他迷人形象的起始點,配合劇中「想愛不能愛」的中年愛情關係,再加上商場上的深藏不露,轉化為愛情上的捉摸不透,叫萬眾女子心動。



之所以腳板脫皮或藥油一浸味,都不損黎生的形象。只要他的頭髮依舊,還有那甜甜的酒渦 (《畢》第n集,曼娜也有讚!) 猶在。他的最佳形象已與「社長」結合,一切不與「社長」有衝突的,都一概給fans照單全收 (最有趣是《畢》劇在第n+20集還安排了社長生腳癬,真不知道是廣 告商作崇,還是要為他的脫腳皮廣告打圓場)。觀眾最接受不了反而是他扮鬼扮馬,忘掉「社長」的穩重。黎耀祥當紅以後,在各活動中紛紛登台,不是歌手,難道要在台上表演如何做個迷人的上司? 於是便搬出昔時扮羅文、扮秋官的樣子,記者開心有talking point,但粉絲則看呆兼轉台。早場那套《孫悟空》一樣,好好的酒渦跑到豬鼻下,好男不做笨豬,大家都愛你演社長,不是愛你演技。香港從來只有偶像派呀,黎耀祥。

Wednesday, September 30, 2009

回到過去 方是出路

《尋找快樂窩》同出自《浮生路》導演森曼迪斯(Sam Mendes)手筆,一個是輕鬆的公路電影,一個是困在路段的故事,細看卻是同一個問題延續出來的兩個可能性。

曼迪斯的成名作《美麗有罪》由中年的迷失講到引誘、越軌,最後中年男人在重新享受過美麗的少年經驗後,淒美地血死廚房。而《浮生路》及《尋找快樂窩》講的同樣是面臨中年危機,之前一人的迷失和自我放任,變為二人的共同面對,但結局同樣逞現尋找出路的徒然—一旦空虛出現,無論如何探索新出口,注定只會失敗,甚至釀成悲劇。 《浮生路》裡,太太對現況感到納悶,回想丈夫年青時滿口夢想,故提出實踐之計劃,遊說丈夫搬到他夢寐以求的法國,一切從頭來過。可知二人當時已育有兩個孩子,丈夫亦剛剛獲提拔升職加薪。二人的決定成為其他人的話柄。最後,因為太太再次懷孕,丈夫還是決定留低。結果太太受不住繼續一成不變的生活,自己私自墮胎,失血過多致死。丈夫做錯了嗎?誰也判斷不了,但諷刺的是,他也搬離了原本的居所,這也正是太太一直所想的。



《浮生路》是五十年代美國故事,但封建思想只是裝飾佈景,中年危機在哪個年代也一樣。 《尋找快樂窩》回到現代,手法、故事輕鬆了,但夫婦卻有著同樣的迷惘問題。女友懷孕,因為父母的逝去而堅持不結婚。二人住在破屋,沒有父母支持,生活停滯不前,不甘這個模樣去迎接小生命,於是毅然上路,尋找適合他們的安樂窩。如女友所言,他們其實真是「fuck ups」,年過三十,還來公路尋夢。他們延續了《浮生路》中年婦人的夢想,她不能攜家出走,這位中年女友卻成功出發,但結果有是否真的美好?



曼迪斯似乎要圓中年婦的夢,《尋找快樂窩》的夫婦成功了,最後在女友的老家找到理想的落腳點。然而這結局令之前所走的路特顯徒然——逐一探訪每一個朋友、家人、城市,去找自己的理想模範,實是自欺欺人的過程。渴望向前其實只是一個false hope,最終要透過「回到過去」而解決,就像《美麗有罪》中,中年男也是透過與年輕女子交歡,重拾對生命的熱情。最後被槍斃,也大概是道德的懲罰,不減臨死前他所得到的異彩。

Monday, August 24, 2009

RubberBAND 予我的同代感

朋友在他們出SHOW前去訪問RUBBERBAND,問主音6號受什麼音樂影響,他答,我們都是聽差不多的音樂吧。好像沒有回答的問題,想深一層,朋友和他歲數相距三年,原來是一個以同代去解釋的答案。

結果在拉音樂擂台,我們聽到馬路天使、別人的歌,還有後段的Two Become One、All we need is love、Hey Jude..亳無疑問,那是最親切的接觸。台上的Rubberband彷彿不是遙不可及的明星,不是高高在上的偶像,而是一同享樂的朋友。

這大概也是band仔band女的終極目標--與眾同樂。Rubberband自己的歌固然吸引,但以演唱會作為表示同代的機會,可能更是知其善用。Band從來都重點吸引年青人,不單是青春象徵,也成青春印記,現在是共時性,將來我們務必懷念過去了的共同性。



在那個晚上,彷彿自己回到中學年代。我們未必如Rubberband各成員,受音樂薰陶,再用音樂去表達,但每個人的成長必然會受到音樂的威力。馬路天使是我對達明的倚賴,別人的歌是我寄托自己的不同,Two Become One是我們受外國文化的錯位共鳴......邊聽著我邊想像,未知台上的他們,選擇這樣的曲目,有何獨特的故事。

每一場演唱會都是一個崇拜。有時候,未必是崇拜歌手,也未必是崇拜音樂,而是崇拜自己及自己的過去。以及感受場館裡每一人和自己重疊的過去。

Sunday, May 24, 2009

帝的寵愛

或許你會覺得很愚蠢--《霜花店》高麗王因為要子嗣,所以迫自己的同性戀愛人跟皇后交歡,卻不敵妒火,發現二人真心相愛後,卻要殺掉自己的同性愛人。

這很明顯是自找的--在人的角度而言。但在皇帝的角度,他這樣的反應是無可厚非的。如聖經裡所言,上帝要求教徒忠心信奉,面對任何誘惑都要對自己一心一 意。這也是愛情的期望,但我們都較寛鬆--若要你替自己的伴侶召妓,你也不會要求他/她無動於衷吧? 但對高麗王來說,他和洪麟的關係不是一般情侶,他講求的是宗教式的愛情。他給洪麟的眷顧是上帝式的,從小把他養大,要他侍奉自己,給他不一樣的命運... 他自然也要求洪麟給他上帝式的忠心。 他在戲中曾多次要求洪麟對自己忠心不已—那種必要性是宗教式的。其實在一開場時,當高麗王選拔了一班男孩,作為自己的建龍衞隊專責保護自己,他便要他們不 斷朗誦如何對高麗王忠心,就如誦經一樣,給他們灌輸忠心不二的重要性。

當洪麟第一次被發現與皇后多次通姦--雖然也是高麗王造就的,他坦承過錯,但用上意亂情迷,年青的一時衝動等藉口,也因為這樣而得到寛恕。他 勇於悔改的態度得到帝赦免他的罪。這也是基督宗教裡一直強調的寛恕。可是,當洪麟受不住皇后的引誘,最後一次希望跟他親熱,高麗王便怒不可竭。由於今次洪 麟直言是「愛」皇后,而非情迷意亂之過,這次的反叛是不可以原諒的。如聖經所言: 你不可以侍奉除我以外的神。高麗王不可以接受教徒洪麟把自己奉獻給另一個人,他認為他們之間是「愛」,又怎可能有另一個「愛」存在於洪麟及皇后間?

最後一幕,當高麗王和洪麟都死去後,他倆再在草地上馳馬奔騰。這場死後的意境,像極天堂,那兒,只有神和神的子民之間的愛。

Wednesday, May 20, 2009

追愛者微薄的要求

愛一個人,最低要求是請尊重我──雖然馬俊偉也說過,「我喜不喜歡你不關你的事」這句話,是極不尊重。我們不是公眾人物,喜歡一個人未必會構成騷擾,但馬俊偉說的話也未嘗沒道理。大聲吶喊「別管我喜歡你!」,行動上卻是窮猛打,以求愛來充權、以得不到愛作為免死盾牌,對被愛的人簡直是折磨。但換個角度去說,若你不介意人家密集的追求,那就只有兩個可能性:一、他手法高章,又或對你利益;二、你根本也愛他/她。
《永久居留》裡,死纏爛打的「打」,是二人一直來賴以維繫的拳擊──雲海對在桑拿房內打跆拳的林風一見鐘情,之後一同深夜搏擊,海灘上、叢林裡、浮台中,為的可能是痛快過後二人平靜地雙雙躺下。一個攣,一個直,在愛情追逐裡平衡雙方位置。一個愛得深,另一個極其量只能報以最深的友情,這又是否另一層次的尊重?這個尊重,是由「不愛」的基點去談。林風說他是異性戀,無法以愛還愛,不斷說「你不要逼我」潛台詞是,我不夠愛你。朋友問雲海,你覺得 (think)林風真的喜歡你嗎?雲海是沒有懷疑林風不喜歡他的,但他知道他有障礙,他覺得林風不是不能越過他倆之間的牆,而是越不過異性戀和同性戀之間的溝。

對追愛者而言,「尊重」內含「好感」,你可以給我這樣多的尊重,對我的愛肯定未至於無--只是愛的程度不足夠叫我排除萬能跟你在一起。在這個情況下,追愛者的自以為還能做什麼?雲海說,走到這一個境地,林風也盡量「遷就」我。他就繼續上下其手,希望能越推越過,一起超過界線,最後能在彼方共同肆意相愛。
拉拉据据,林風最終選擇隻手走上自己的路,他為著自己認為正常的路,放棄相愛的機會。雲海痛不欲生,一個追愛的人,被愛是首要想得到的,但次要的卻不是尊重,而是相信。六年後,他們相遇,令雲海崩潰的,不是林風原來沒有跟第二個人結婚,而是他還是不相信雲海對他那同性戀的愛。雲海痛哭,說你不可以不相信,你是我生命中最愛的男人。帶著「不信」的尊重,告示著原來一切只是場善意的遷就。所有愛的片段都被推翻,對追愛者來說,最大的傷害莫過於此。

Tuesday, March 31, 2009

高清電影節

今年去太古城看電影節,覺得特別亮特別淸。(但不是特別好....) 想起今年有高清電影,太古城和朗豪坊也是播此類製作,只是揭場刊時,真的不會理會那些「特別頁數」。(不過據行內人透露,印彩頁的電影真的會爆滿....他驚嘆,下年不如全本印彩色便不用做marketing!) 故看完三場,覺得眼睛被刺痛,才回想是高清之過。

三套電影,一是市川準的《我不買西裝》+賈璋柯的《河上的愛情》,二是市川崑的《阿房》,發現全是高清digital作品。片頭有Barco,什麼你看不到Barco,Barco就在你身邊,正是Digital Cinema的大佬。還未去看朗豪坊的場次,不知效果是否一樣。

第一次看電影節是高清製作,之前選片當然沒有留意到三套皆是Digital作品,其實《我不買西裝》和《河上的愛情》是短片,很明顯就會是數碼製作。近年的短片作品都多用非菲林拍攝,是當然的趨勢。數碼製作不單成本低,而且拍攝、剪片都方便,就算拍慣菲林的大導演都不得不嘗試,質感雖然不同,但小試牛刀,或想製造另類感覺,確是吸引的新玩具。《阿房》則是長片,第一場主角在花園剪盤景,光線由局部擴展到全景,先有草木顯影,再到整個花園,舞台劇一樣,以高清播放,更叫人矛盾不已--明明是電影,看上去是舞台,眼睛卻感受到比劇場更真的映像。

今期Sight & Sound總編寫了篇「Turning the Page」,講的正是Digital Cinema的可能性。以為他像一般的die hard菲林迷,一定會片到數碼化片甲不留。 他卻持平地說出現況及期望。

"It's not just the obvious things -- inferior representation of movement, synthetic-seeming colors....it's something ineffable......and the way light falls that digital somehow distorts." 這當然擊中任何影迷的穴道。他不忘提到數碼錄影為新導演降低門檻的好處,但也抵死地指出,電影行業沒有因此而復甦,反而只有更多劣質作品湧現,拖垮電影世界。

不過避免一面倒地狂踩數碼新科技,他就quote了一個導演Dante製作新版Public Enemies的故事這位導演一直鍾情數碼攝影,今次拍戲,用了 Sony F23(好像賣廣告,但實質上真的真的不是)。像杜琪峰一樣,他愛拍黑夜。他說 F23拍晚黑時,燈也不用打,感光到厲害,他更認為能夠更傳神地捕捉黑夜的感覺。

黑夜的感覺,是有光還是無光? 就像《阿房》裡的「舞台」,清晰,是增加了現場感還是陌生感? 數碼和菲林一樣,去到最後還是個人喜好和習慣的問題。也或許有一天我們會認為,如Dante喜歡透光的黑夜一樣,那白得人暈眩的光明才是真實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