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0.7.12

網上賣歌 活化音樂工業

經濟日報 | 眾樂樂 | 2012年7月9日

日前 iTunes 在沒有特別宣傳下,忽然推出音樂和電影產品,在各社交網站及討論區獲得空前好評。事件背後,反映香港唱片業不再偏執地認為網上平台扼殺商業空間,共同朝向音樂消費模式的改革。 大家對iTunes登陸這麼雀躍,是因長期以來iTunes Store都是地域分明,香港區只有apps賣,要買歌買戲買劇,就要到美國店,沒有美國信用卡和Gift卡的話,就只能吃閉門羹。 

這一喜訊其實早露端倪。半月前,方大同就把新曲《BB88》放在全球iTunes發售。一直以來,就算是非亞洲區的iTunes store,均僅有舊中文歌售賣。網民多次討論這因香港唱片公司不放生的緣故,以$0.99美元 (港幣$7.80) 一首歌來算,確實是虧本生意。方大同和其華納唱片今次舉動,無疑是創先河。而香港版的iTunes店緊接推出。G.E.M.的新碟《XPOSED》以至容祖兒、陳奕迅未出碟新歌,亦推出網售,一張專輯十首歌平均只售$60。樂迷付錢下載就可以在iPod、iPhone播放,有一定吸引力。

雖然現在歌曲不多,但以品牌的號召力,相信將有更多唱片公司加入此行列。其實香港一直缺乏數碼音樂收費平台,對於那些「不是不想買音樂,而是不想買CD」的樂迷來說,iTunes認真入貨,是大好消息。

 iTunes如今的對手,不是實體音樂,而是集合收聽和評論功能的網上分享平台,更甚是串流(streaming)平台,因為很多人連下載都懶,而處處皆能上網的風氣也只會越吹越盛。科技所改變的聆聽模式,亦趨生今年始以月費形式收費的平台Solition,可見一味只偏向賣碟的方式面臨衝擊。 回想多年的合法/非法音樂分享史,真是變化萬千,源頭大可追溯至自製網頁的時代。千禧年前後,不少忠實歌迷為偶像寫網頁,定期上載新聞、MV、訪問、甚至自製live show視像、電台轉播……歌迷也搖身也成導賞員。正如《英國衛報》的「Ask the Indie Professor」專欄,學者Wendy Fonarow曾有一有趣說法,指今日樂迷如DJ,早已不只是受眾,而是「curator 」(策展人)。

之後個人網頁息微,取而代之是博客及社交網站,另外論壇(forum)的zip或bt下載亦繼續蓬勃,令樂迷分為「給錢」和「不給錢」兩派。現在則輪到微博橫行,由歌手自行發功,為官方平台時代跨了一大步。官方平台雖沒有那麼多freebies (免費品),卻可在免費宣傳及免費音樂之間取到平衡,音樂人更掌握互聯網在音樂工業的位置。 

新的世代除令網絡歌手容易冒起,主流唱片公司旗下歌手也不再被發行時間牽著走,喜歡在自己的網絡平台發表甚麼,全按自己的意思。不少歌手如何韻詩、黃耀明、林一峰等,均特別關心網上反應,大概是因為其最直接、無利益關係的特性。三人也分別是較著重多方面發展,何韻詩的舞台音樂劇、黃耀明的豐富音樂會、林一峰的小型演唱會策劃,都彷彿洞悉了新的遊戲規則。 

樂迷以至歌手的角色身份改變,令音樂分享日趨精英主義,間接把主流和另類的分界打散。香港雖未到如此音樂大同的地步,但若說是步入DJ失去光環的年代,也不誇張。歌手對於網評也愈來愈重視,品味哂冷,早已不只是一小撮人的權利了。 可能如此,香港的唱片公司也慢慢承認這趨勢。當歐洲認為即使是非法下載最終得益者也是音樂宣傳及娛樂工業 (可參看瑞士及荷蘭的法庭裁決),香港的唱片業似乎不能偏執地視網上零售為大惡。隨著官方發放者逐漸奪回發放權,不讓第三平台及樂迷專美,樂壇將經歷一個嶄新的適應模式,那不單是消費模式的改革,更是流行音樂的里程碑!